|
榆林学院是一所陕西省属综合性本科院校.其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绥德师范学院, 1991年经国家教委批准与榆林农林专科学校合并,更名为榆林高等专科学校,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,升格为本科院校,定名为榆林学院。40多年来,先后培养出万余名应用型人才,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。
榆林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——榆林市,占地840亩,校舍面积21.2万平方米。校园高楼林立,道路纵横。春夏则鸟语花香,绿树成荫;秋冬则风清沙白,青松长翠。风景独好,环境优雅,是求学治学的理想之地。现有教学仪器设备价值2718万元.馆藏图书57.1万册,并设有150座的电子阅览室.有计算机820台,实验室60个,多媒体教室15个,语言实验室7个。已建成1000M的校园网并接入互联网。《榆林学院学报》、《榆林学院校报》公开发行。建有标准田径场和球类场。学院设有13个系,19个本科专业,17个专科专业。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8000多人,成教生2000多人。教职工539人,其中专任教师396人,教授23人,副教授90人,博士6人,硕士研究生103人(含在读博士14人),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者81人。学院聘有兼职教授27人,聘任5名外籍教师。学院拥有一支勤奋敬业、团结奉献、力量雄厚的教师队伍。
学院致力于教学改革,重视素质教育和能力培养,初步构建了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新框架。学院在全省高校公共课统考和计算机等级考试中名列前茅。毕业生大多数已成为各自行业的骨干,其中考取博士、硕士研究生者达数百名。学院依托榆林国家级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和生态环境模范区建设,积极开展科学研究。1996年以来,学院共出版专著、教材80多部,公开发表论文2200余篇。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,完成厅级以上科研项目40多项,获国家专利2项,已建有7个研究所。
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,与国VSO、OTP、AFS等学术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工作关系,开展对外交流互访活动。学院具有招收留学生资格。
学院立足榆林、服务陕西、辐射周边,积极发展理工学科,加强生态农业学科,巩固师范教育,增设应用型高职专业,以本科教育为主,为国家级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、生态环境模范区建设和基础建设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。乘着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,榆林学院将努力建成特色鲜明的区域性人才培养中心、科技中心和信息中心,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。
榆林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
学校名称:榆林学院
地 址:榆林市西沙文化路北段
层 次:本科、高职(专科)
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学校
外语语种要求:英语专业只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。
男女生比例要求:无
身体健康状况要求:按国家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
录取规则:
我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、市、自治区有关的招生政策、规定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择优录取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优秀考生。
1、相关科目要求:高考总分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,但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成绩中有一科低于60分的考生,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予录取。
2、对有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、市、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执行。
3、录取志愿: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,如第一志愿未满额,则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,依此类推。如果录取仍未满额,则征集志愿录取。
4、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: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。对考分较高,但所报第一志愿未能被录取的考生,可进入第二专业志愿录取,如第二专业志愿仍未被录取,且考生愿意服从调配,则安排到招生未满额专业。
5、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: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者,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6、调档:按招生计划的120%调档。
学费标准:
1、学费:本科:文史类3500元/人年;理工、外语、体育类4500元/人年;艺术类7000元/人年。专科:文史类4500元/人年;理工、外语、体育类5500元/人年。
2、住宿费:原住宿楼800元/人年;新建住宿楼(4人间、6人间)按物价部门的审定的标准收取。
颁发学历证书:以榆林学院名义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、专科毕业证书。
主管部门:教育厅
录取批次:提前批次、二批本科、高职
榆林学院
地 址:榆林市西沙文化路北段
邮 编:719000
联系电话:0912—3893616
传 真:0912—3896393
联 系 人:尚老师 姚老师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ylc.net.cn
|